雅文小说 > 其它小说 > 女囚档案(全本) > 剑指青天,仗义打工妹杀人无罪(4)全文阅读

吴金艳在北京被逮捕的情况在她的家乡引起轩然大波,此时,村里也开始流传着各种风言风语,流传最广的说法是吴金艳在北京当坐台小姐被人强X所以才杀人。流言飞语让吴家的人抬不起头来,整天被异样的眼光质询着。

万家喜庆的004年春节在吴家看来却是无比酸涩痛苦。一过完春节,吴金艳的母亲马上赶到了北京,她非常想见女儿一面,但根据看守所的相关规定,看守所没有让她们相见。吴金艳的母亲心急如焚,她不知道女儿的情况到底怎样了,一夜之间白发骤然增多。吴金艳的母亲到北京的钱都是东拼西凑来的,就是勒紧裤腰带也拿不出请律师的钱了,全家人几乎要绝望了。关键时刻,内蒙古金利律师事务所指派杨凤兰律师为吴金艳免费辩护。

杨凤兰律师深入了解案情后,非常同情吴金艳,认为吴金艳真的很无辜,当一名年仅岁的妙龄少女睡衣被撕开并有生命危险时,拿刀自卫怎么会构成故意伤害?吴金艳完全是正当防卫,当李光军等人深夜破门而入时,已经侵犯了吴金艳的居住权,当其殴打吴金艳时,又侵犯了她的人身权,面对李光军等人一连串而且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吴金艳无法判断重达1斤的铁锁砸中自己是伤、是死,在刻不容缓的时候,吴金艳没有时间和条件来选择恰当的防卫方式,此时她拥有无限防卫权。

在法庭上,杨凤兰律师为吴金艳作了无罪辩护。吴金艳杀人案也引起北京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004年7月9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金艳无罪。法院认为,吴金艳的防卫行为起因于危及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的发生,防卫意图明显,防卫时间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过程中,防卫对象得当,且未超过必要限度,属于具有无限防卫权类型的正当防卫,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前,吴金艳已经做好起码被判几年的准备了,她万万没想到法院却判她无罪。悲喜交加的吴金艳和一年多未见面的父母在法庭上喜极而泣、抱头痛哭。这个无罪判决不仅仅让吴金艳感到意外,也在北京引起强烈反响,吴金艳这个被判无罪当庭释放的打工妹的义举被到处传送着,她一下子成了京城百姓关注的明星人物,人们被吴金艳的事迹感动着。

但这个判决在北京市检察系统也引起了争议。有人认为吴金艳防卫过当,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定罪量刑;有人认为吴金艳具有无限防卫权类型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004年8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提起抗诉。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吴金艳拿刀时,孙铁柱等人只是赤手空拳地抵挡,吴金艳见李光军拿铁锁时,出于“先下手为强”的主观心态,不计后果地持刀直接扎中李光军胸部,显属防卫过当。与此同时,李光军的家人也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于是,在海淀法院判决吴金艳无罪后,她只能被取保候审。

一方是死者家属的上诉和检察院的抗诉,另一方是一个弱小的打工妹,加上是一起人命关天的杀人案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非常重视,专门安排刑一庭副庭长王坚担任此案的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慎重审理。合议庭在审理时发现,案发时间的凌晨时的山庄大院里,其他人住得都比较远,在宿舍中的吴金艳等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面对破门而入的个青年男子的殴打、欺侮后,身心处在极大的屈辱和恐惧中。李光军举锁砸向吴金艳时,吴金艳此时持刀刺向李光军已是不得不为之的本能防卫。虽造成李光军死亡的后果,但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004年9月日,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认为海淀检察院的抗诉不当,依法对吴金艳一案作出了《撤回抗诉决定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宣判,当法官宣读完维持原判、吴金艳无罪释放的裁定书后,吴金艳激动得泪如雨下。当法官告知吴金艳拥有提出国家赔偿的权利时,她哽咽着断断续续地说:“虽然白白坐了10个月的牢,但我感谢法院还我清白,我不要求国家赔偿了。”吴金艳和她的母亲满怀感激地向法官献上了一面锦旗,上面写“公正执法、为民维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