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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死皮厚脸

从未想过这个女人也会有这么羞涩的一面,她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一样,嘴角那抹笑容怎么掩饰不了。

白慕斯看着千寻回忆往事,那一脸幸福的表情,忍不住揶揄她,“别笑了,再笑嘴巴都裂开了,真的很想知道你口中那个比女人还要漂亮的男人到底是长什么样子,能让你为他彻底的死心塌地。”

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能让她这样死心塌地呢!

白慕斯没有谈过感情,自然不知道她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心里不由得有些许嫉妒那个男人来,不是其他的嫉妒,只是单纯的见不得别人比他好而已。

千寻笑得很甜,眉宇间都染上了笑意,“有机会你一定会见到他的。”

“好了,我不打扰你思春了,我先回去了。”白慕斯受不了她这一副白痴的样子,还是先撤退了,被白痴感染他也会变成白痴的。

白慕斯来去匆匆,跟回到自家一样,敢情都要把这里当成他自己家了。

千寻只能起身关好窗户,想着神司,带着香甜的美梦入睡。

梦里,她看到自己和楚凤歌快乐幸福的在一起。

梦醒来,却发现还是自己一个人。

无法再入睡,只能起来推开窗户,窗外面一片白雾茫茫,让人看不清前程。

离清晨还有一段时间,天还没有亮。

站在窗前,窗外不知不觉地下起了小雨来,将手伸出窗外,雨滴轻巧在掌心里,静静地从掌心里流逝而去。

她干脆趴到了窗台前,不知不觉地就睡了过去。

清晨温暖的朝阳暖洋洋的斜照着,雨后的空气特别的清新,千寻从窗边醒来,昨夜她竟在这里睡了一个晚上。

刚伸展了一下懒腰,店小二就来敲门了,说有一个她远方表哥来找她来了。

远方表哥,她什么时候有这一号表哥了。

这个世界上,她就只有自己了,哪里来的表哥什么的。

于是,想也没想就让店小二去打发掉了。

这种人肯定是来招摇撞骗的,不理会便好。

不一会儿,小二又回来了,说那人不肯走,说真的是她的远房表哥,还说他是姓白的,名白四。

白四?

姓白的,她不就只认识白慕斯那厮吗?

白慕斯,白四,我去,那不是同一个人咩?

还白四?

千寻顿时汗颜,还是决定出去看看哪位叫白四的‘表哥’。

出去一看,果然是白慕斯那家伙,以为弄了个黑发,以为换了一身衣服她就认不出他来了吗?

“你怎么会来这里的?”这家伙昨天晚上走的时候还这么潇洒呢!一大早的换了行头来这里是想要干嘛呢!

白慕斯先是朝千寻挤了挤眉头,然后理所当然道:“表妹,我这不是来找你的麽?”

一听这话,千寻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就不能不一大早来恶心她麽。

千寻扶额,“行了,行了,先跟我进来再说。”这家伙冒充是自己的表哥来这里,肯定没安什么好心,又想玩什么鬼把戏呢?

“我说白慕斯大教主,你这是什么意思啊!”存心来搅合不是。

白慕斯自来熟的坐了下来,一点都不拘谨,仿佛把她的房间当成了自己的家一样的随便,“不是你说有机会让我见见那个长得跟神仙一样的男人的吗?你看,我这不是来了吗?”

“别扯,说正经的。”千寻才不相信白慕斯就为了这个目的而来凤凰楼,话说某个人昨天晚上还非常嫌弃这里来的。

“好吧!其实我来这里是因为我们祭月神教总部出了叛徒,听说他们会在凤凰楼聚首来反祭月神教,甚至还掌握了我们祭月神教的机密,搞不好会联合外界来消灭我们。”白慕斯说得像真的一样,一副煞有其事的样子。

千寻挑眉,“所以,你来这里是为了当卧底的,查出谁是叛徒?”拜托,就不能找一个好一点的借口吗?这借口一听就值得漏洞百出好吗?

什么时候祭月神教这么大一个教派需要头头出来当卧底了呢?

不过千寻倒是没打算拆穿他的把戏,看他怎么继续混迹下去。

白慕斯非常认真地点头,“也可以这么说。”

对于白慕斯,千寻还是有些头疼的,“大哥,那你大可以顺便在我们凤凰楼找间客房住下来,到时候不是一样可以查出谁是叛徒。”装她家的亲戚,这算什么回事,他堂堂一个教主难道还住不起酒楼不成,别逗了好吗?

白慕斯煞有其事道:“这不一样的,这样一来的话,那人肯定会有防备的。”

“那你的意思是?”千寻突然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我想要来这里干活,以这种身份监视这里。”白慕斯直接道出了自己的来意。

果然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在白慕斯厚至天下无敌的脸皮下,终于成功的打动了千寻,留在了凤凰楼当千寻的手下。

在之前,那是必须要约法三章的。

第一:不准动用武功,不准违逆她的话。

第二:要跟从,追从,服从。

第三:不许打架斗殴,不许欺负人。

什么约法三章,四章的,白慕斯没也没想二话不说就同意了,不过做的时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天天气极好,千寻带着白慕斯出去挑选一些新鲜的食材回来。

龙城是天龙国第一大繁华县城。

街市很热闹,远远便可听到热闹的喧嚣声和叫卖声。

“今天的龙城怎么这么热闹啊?”

龙城虽然以往也会很热闹,不过,今天却比以往要热闹上十倍,街道上人挤着人,寸步难行。

和白慕斯并肩同行,走在繁华的街道喧哗的人流中,黑玉般的水眸忍不住上下左右转动,瞳仁里充满着好奇的光泽。

周围的摊铺也多了不少。

酒馆茶馆,瓷器字画,胭脂水粉,服装首饰,各种精致的小玩意琳琅满目应有尽有,看得人眼花缭乱,街上的人很多,卖东西的小商小贩纷纷叫嚷吆喝着,热闹非凡。

“今天可是难得的月圆之日,热闹很正常,晚上会更加热闹的。”白慕斯对于千寻连月圆之日都不知道而感到好奇,要知道,每一年的八月十五是龙城一年一度的灯花节,每到这个节日,单身的男女便会买各种的花灯到河里去流放,遇到属于的姑娘的时候,单身的少年便会打捞起她放的花灯。

姑娘们都会在花灯上留下联系的地方,少年则是按照留下的联系方式去寻找那姑娘。

这个时候,姑娘会预先藏起来,少年则在会在联系的地方等待,若是姑娘属于少年的话,就会出来与她秉烛夜谈,若不是自己属意的男人,姑娘这个时候便可以离开,再去放花灯,直到自己喜欢的少年捡到花灯为止。

花灯传情是有个古老故事为开篇的。

这个故事一会儿再说。

“既然是这样,那咱们得先逛逛去。”

街边,各种新奇的玩意看得千寻眼花缭乱,如刘姥姥进大观园——大开了眼界。

“咦!那个泥娃娃好可爱。”

“哈哈…笨笨的好像你。”

“那是什么东西??”

这个…

这个…

还有那个……

我全要了。

“这个簪子好漂亮,你看我带上去好不好看?”

“欸!冰糖葫芦,我要…”

大街上的人都会看到,一个漂亮的姑娘身后跟着一个帅气的男子,男子身上抱着各种大包小包的东西,一路气喘吁吁地跟随着漂亮的姑娘。

千寻两手上拿着冰糖葫芦串,步伐优哉游哉的在大街上逛,边走边欣赏着沿途的街市,见到合眼的一律不放过。

她就这么随便的在街上扫荡一圈,整条街差不多都搬了回去,可怜的堂堂祭月神教的教主大人却被他当做丫鬟来使唤了,可怜的当起了搬运工来。

“哎…你看,你看那个…哇…真漂亮……”

白慕斯实在是受不了千寻了,将所有的盒子扔在一旁之后,快步上前一把拉住了正要往那些精美刺绣图走去的千寻,脸上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我的大小姐,你这是出来挑选新鲜食材还是出来偷懒的,你看东西也应该买得差不多了吧!”

千寻正逛得起劲,突然被拉住,转头一看,才恍然大悟,咦!她什么时候买这么多东西了呀!

“唉!那算了,先逛到这里,咱们先回去,晚上再出来…”

“不是吧!大小姐,你晚上还要出来呀!”我的天,他觉得双腿都快要走断了,她却像没事人一样,女人都像她这么剽悍的吗?

千寻斜斜地看着白慕斯,“怎么,晚上不能出来呀!”

白慕斯一看千寻这脸色就知道要发脾气的预兆,脸上的的笑容顿时犹如如三月梨花盛开般灿烂,“当然不是,晚上再出来,再出来…”

“这样才乖啊!”千寻像摸小狗一样摸了摸白慕斯的脑袋,“把东西都给我带齐了,拿到我房间里面去哦。”

乖个毛线。

你全家就你最乖。

白慕斯不情不愿的拿着东西,心里却拼命的在吐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