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都市小说 > 种田之安墨 > 第三十二章 礼物全文阅读

得知安墨这么有个性的女子,也要老老实实给自己男人做衣服,三丫顿时泄气了。在三丫看来,安墨读过书会写字,平时花钱不拘束,做事都是一阵一阵的,想干什么干什么,她还以为安墨是大小姐脾气呢!

接着,三丫告诉安墨,她最近都在做针线,做的最多的除了袜子是自己的肚兜了。袜子那东西不费什么事,目前,三丫家她爹她哥哥她娘,上上下下一家人都有她做的袜子了。

现在苦恼的是,肚兜这玩意!肚兜这东西说白了一块布,不绣上点什么那么一块布怎么也不会好看,若绣上了图案呢,她绣艺又不是很好,针脚收不住,穿着便不舒服,若是弄两层会太厚,而且也太费料子了。

三丫为这个苦恼好几天了,现在篮子里还有她绣了又拆拆了又绣的半成品呢!

安墨一听,明白了,这时代没什么印花技术,想要花纹,要么是织布时织上去,要么自己绣。三丫用来练手的布料,吴氏当然不会买那些虽然好看但贵的要死的花布。

在这个年代,织布、染色都是秘技,谁得了基本不外传,因此布料大家可能买的起,好看的布料,一般的人家还真买不了太多。

安墨也无奈了,若是以前她还能从商城里那些花色好看的布料给三丫,反正家里她一人,她说是买的,谁也不知道。可现在李铖住在家里,她出没出门,买没买东西,李铖清楚的狠,这下她便不好随意拿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出来了。

另外刺绣嘛?!安墨也接触的少!前世她倒是在十字绣流行的时候跟风买过。也不算是跟风,是因为逛街的时候下大雨,没带伞,她便随意躲进了一家看着挺高档的十字绣的店里,雨一下下了整个下午,那下午她耗在那店子里了。

后来,一个是不好意思,二是被导购小姐忽悠了,不知怎么买了两幅好大的十字绣。花了好几百大洋呢!结果,几年也没绣几针,纯属浪费。

而原身呢?!也是个没怎么拿过针的,算拿了,原身除了书本知识直接印刻在安墨脑子里外,其他的记忆,现在都慢慢淡了。

因此三丫问她绣艺藏针技巧时,她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两个人面面相觑一会,一同苦恼的叹气。这一苦恼,到了饭点。

“这样吧!”安墨道:“你过两天再来,我看有没有办法!”绣花不行,但她可以画啊!看商城有没有对身体没伤害又不会掉色的颜料。

安墨想着,到时候可能她自己也要做肚兜呢!单穿着bra外直接套古装,画风会略显怪异,平时她都是加上裹胸的。现在想想,其实肚兜也很有趣嘛!!

“好!”三丫高兴应了,而后收拾好东西,欢快的回家去了。

安墨看看天色,估摸着李铖又不会回来吃了,得等到晚上才会回来,她想着是不是随意弄点什么,打发过去了。

结果,安墨正在厨房捣鼓的时候,一个黑影罩过来,转身一看,李铖回来了。

“给你!”李晨递了一样东西给她,安墨愣了愣,伸手接过,一看,是只簪子,一只木簪。

木簪是褐色的,上边镂空雕刻了三朵梅花,梅花挨着挨着在一根枝干上,两边还有几片叶子。整体来说,这簪子挺好看的,很有些韵味,除了看起来年纪偏大这一点,和现代工艺品有的一比。

“给我吗?!”安墨抬头不确定的问道。

“给你的。”李铖挠挠头,看似满不在乎道,踱步出了厨房。

可安墨还是眼尖的看到,那人右手拇指和食指中间有一道刮痕。原来,这几天他是去做这个了。明明这个场景特别俗套,可安墨却莫名的眼眶发热。

独身一人处于异世,有一人能让你依靠还会关心讨好你,是一件特别容易击溃心防的事。安墨觉得,再这样下去,她会真的想,留在这个世界再也不走了。

醒醒神,将簪子收好,安墨拍拍脸。暂时不要想太久远,只有真正确定商城里那个拥有时空技术的商家再也找不到,她才能彻底放下这份不甘。

既然人回来了,那不能随便做了应付了事,明明早上还在记恨别人吃老干妈一事的少女,挽起袖子,磨拳擦脚,雄心勃勃,势要做出一顿让人刮目相看的饭菜来。

李铖虽然看似毫不在意的走开,实际上他坐在院子里的长凳上时,一直注意观察着安墨的神情,见她郑重的把簪子收进怀里,才放下心来。

他之前特意给安墨买的书,发现安墨从来没拿出来看过,后来聊到木艺时,听安墨问簪子的事,他才想着,安墨毕竟只是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喜欢首饰才是常情。

这簪子着实费了他一番功夫,他当初和人学木艺,只学了些粗浅的柜子椅子什么的,那些大东西哪怕是要雕花样,也是雕刻大件的。那跟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木簪上雕刻花样,完全不一样。

还好,他玩的一手好刀,多练练,居然也被他弄出来了,安墨手上那只不知道是他第几个成品了,之前的那些要么是刻到一半簪子断了,要么是雕花的部分直接碎了,要么是不精致他自己都嫌不好看。

耗费几天功夫,才得出这么一个成品来。

但好在,看样子,安墨是喜欢的。这也值了。

“爹爹。”突然间壮壮跑了过来,他扒着李铖的腿叫唤,等李铖低头看向孩子后,壮壮抓着李铖的大手朝一处走,试图拉动他:“爹爹,踢球。”

李铖抬眼望去,乐乐在那边踢着个球,提一下,球只滚动两三圈,他小步小步跟上去,再踢一下,玩的还挺来劲。

李铖注意到,那个球上的图案和上次看到的又不一样了。他起身,顺着壮壮的力道,随着他过去,陪着两个孩子玩那轻的很的球。

玩了小半个时辰,安墨端着菜出来了。

李铖拉着两个孩子,随手抹了把孩子额头上的汗,道:“不能玩了,该吃饭了。”

壮壮还有些不乐意,伸手想从李铖手里抢过球。乐乐抱住他,学着李铖的样子摸摸壮壮的额头,奶声奶气道:“不玩...吃饭了哦!”

奇异的是,壮壮居然真的听乐乐的话,乖乖的不闹了。

看到这一幕,李铖不禁感叹,真不愧是.....那个人的孩子,聪慧的很。

安墨做了一个豆芽菜,一个辣椒炒熏肉片,一个蒸鱼。鱼是这几天李铖有事没事提回来的,熏肉是之前做肉铺时,吴氏硬帮她做的,豆芽是....安墨前短时间,有一次想煮粥时提前泡着,一时忘了,过了一晚上来看,那豆子居然发芽了,于是她干脆让豆子继续发了。

盛好饭,安墨走过去从包包里拿出两张湿纸巾分别给孩子擦脸擦手,抱着他们做椅子上吃饭,今天安墨给孩子准备的是红枣粥,另外一人一个煮好的蛋。

坐在饭桌前,安墨盯着李铖,虎视眈眈。

李铖拿起筷子,很自然的夹了菜配着饭吃下,一副‘味道不错’的样子。

安墨这才抬抬眉,端起碗自己吃起来。

对面,李铖暗笑,其实安墨做的菜也没那么难吃,她做菜很小心,没有炒焦也没有认错作料乱放,加上小菜居多,总不会太难吃,偏偏李铖是重口味的,谁叫他发现了那劳什子老干妈的豆豉呢,自然忍不住有事没事多吃些了。

那天,他其实是下意识拿豆豉配饭,却没想到安墨会那么在意。

吃了饭,现在已不用多说,李铖便会自觉的去洗碗了。

现在是三点多,这里吃饭的时间点都是这样。

吃了饭后,两个无业游民没事可干,又只能干看着了。

想起这几天的尴尬气氛,本以为是对方闹别扭躲着自己,没想到对方是偷偷准备礼物去了。心里有些不好意思,安墨找了话题聊:“这几天早点都是你做的?”

“嗯!”李铖点头:“你不说吃大米些吗?!何况咱家也没做馒头。”

安墨:“............”其实也没喜欢到连早餐都吃饭的地步,不过他们确实没做馒头之类的。

“其实....”迟疑一会,安墨还是不情不愿道:“你做菜挺好吃的。”

“哈哈!”李铖笑了两声,道:“我是特意学过的。”

“当年参军时,年纪小,打不了仗训练也讯不好,什么都不会,干不了事,刚开始都是在后勤处帮忙,后来跟着一个负责做饭的老兵学了。”他当初进军营的时候,又矮又瘦,常被人欺负,后来遇到了....大哥,大哥把他安排到后勤,因此知道个子拔高,他都是在后勤帮着做饭菜的。

“哦!”安墨了然点头,怪不得,做得挺像模像样的。

“当然和你不一样啦!”李铖揶揄:“你好歹是秀才家的小姐么?!”他这话真的没有别的意思,纯属调侃罢了。

安墨闻言,眉一挑:“既然你这么会做饭,那干脆以后都你做饭好了。”

李铖没想到她这样生气了,之前的相处,他觉得安墨挺大气的,不似寻常使小性子的女子呀!

见李铖惊讶,安墨还埋怨似的嘟哝:“真是的,明明会做饭,居然不主动些!”

李铖:“............”(83中文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