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都市小说 > 种田之安墨 > 第七十四章 肚兜全文阅读

恶补了养鱼知识后,安墨才知道哪些鱼能混养哪些鱼不能混养,虽然是理科生,但其实她最好的是物理和化学,生物学得以她糊涂,也比地理好一点,还好高考是理科综合。

最后池塘里只选了鲫鱼、鲤鱼、胖头鱼、花鲢鱼这几种,但是莲藕安墨无论如何坚持要种。

李铖无奈,只能在池塘一边又挖开一些浅地,可是种藕,好在安墨说这些藕经过改良是能适应北地的环境。

见李铖同意,安墨又喜滋滋得寸进尺买了虾米.....

李铖:“........”

那些三文鱼么,生物产品商城不能回收,于是安墨只能查了资料后,只能用几口大缸养着了,偏偏她买的是鲑,不是金鳟,只能这么温室的养。

幸好家里院子大,房间又多,不碍事。

当然,这些事实在李铖为此又一次出村了几日回来后,才陆续办好的,好几天安墨对着房间里的鱼缸老不高兴,还要防着别让刘氏进来。

李铖挖池塘这事又令村里人看了好一回热闹,没见过这么想不开的,包了一片没什么东西的山也算了,又挖池塘,这北地可是难得积水。

结果,居然真叫他挖出了活水,谁能想到挨着山脚那地方地底下也有水呢。

现在村里人看着最边远的地处到有些异样了,原先都觉得李铖住的是快破落之地,因无亲友才能蜗居在角落,现在却觉得此人占了大便宜,占着村里好大块地方,还把靠着的山头和水源占为己有。

好在李铖做事向来周全,挖池塘前便和里正打了招呼,挖出活水后立刻跟又在里正那里登记了,并另出了银钱给族里添了两块地。

因此大伙虽然嘀咕,眼神讶异,却也不好拿出面上来说道。

不过都是鱼苗,鱼虾长起来前,壮壮乐乐的豆浆还得接着喝,石头在吃穿方面,安墨一向没亏待过他,羊奶豆浆他都有份,但这孩子挑食的毛病一点也没有。

安墨甚至还想让石头一块念书,她对于孩子这方面一直保持的是现代思想,还是李铖拦住了她。

不提升米恩斗米仇这一点,只是壮壮乐乐这么早读书很打眼了,还叫石头一块读书,石头只是他们家买来的人家里的孩子,须知读书是个烧钱的事,这么一来,村里更会说道了。

安墨无奈,只能悄悄嘱咐乐乐,如果石头好学,多教教人家,壮壮么,这孩子自己都不大读书呢,常常被先生罚了便回来问安墨,他什么时候可以不上学了。

这一年,李铖安墨真正步入夫妻生活,日常相当和谐,原本李铖便把安墨捧在手心里,现在更是恨不得含在嘴里。

与此同时,秋收之后,新粮种带来收获令整个李家村轰动了,比他们原来多出来好几倍的收成令大伙沉浸在喜悦中,对于带来这种稻苗的李铖,大伙不约而同比原先更客气几分。

这种客气几乎形成了实质,连安墨偶尔出门在外,迎面的都是笑脸,别说给她下脸子难堪,便是不热情相待的都没有。

随着粮产的几倍增加,大伙对于粮种百分百信任,所有人都将家里的水田改种新水稻,有些人恨不得把旱田改成水田来种才好。

同时,大家都紧闭口风,对来收税的衙役只字不提,便是对村外的亲友也是说一半瞒一半。

直到里正发话,大家才,慢慢的将粮种匀了些给隔壁两个村落的亲戚。

李家村里大多是本族族人,和临近的王家村、元头村互有通婚,三个村落分布在一个山头左右,共用一条河流的水源,家家户户都挨着点亲戚关系。

即便里正想禁止也禁不住,干脆直接发话和另外两个村一块共享稻苗,另一方面,若是有心人发现了问题,几个村庄一起,李家村也不至于太打眼。

当然,里正和令两个村的里正一起商量,这水稻的事便不要再往外传了,别嚷嚷出去,免得县令增加税负,那样一来,这亩产千斤的水稻便不是福而是祸了。

虽然里正那边严令禁止外传,但总有那么些人家有更外边的亲戚,或是从远地嫁来的女人想着娘家,或是家里有嫁到外边闺女,再加上村里总会有那么一些嘴碎好张扬的人。

虽然没有大肆的宣章,可这种稻苗到底以李家村为中心慢慢向北地四周散了开去。

安墨怎么也没想到,当初只是因为喜欢大米多过面食这一原因,便令北地慢慢取代了江南水乡成为了大庆朝最大的粮食产地。

当然,那个时候,大家已然忘了带来粮种的根源到底是谁了?别说安墨,便是知道李铖的人都不多。

这些后话,暂且不提。现阶段的情况是,村里人已然将李铖一家子捧在了手心,乐乐壮壮每回出门再回来的时候绝不会空着手,总有人给他们一些小零嘴。

大家都期盼着李铖还能从外边带来更好的东西回来,这水稻的粮种能达千斤,会不会也有数倍于现在的小麦种子呢?!没有小麦,其他的瓜果蔬菜也行啊!!

农人靠田地吃饭,粮食是家里的重要经济来源,北地人习惯弄个地窖,家家户户恨不得存上两三年的吃食,好多人舍不得卖米,都是把米留着,次年吃陈米,新米再保留。

对于这点安墨很不能理解,她坚持要求家里人通通是新米,包括吴大爷夫妻小石头及邓氏母女在内。

然后原本只有半亩地打算自给自足便够了,却因为吴大爷几人太能干硬是开了几亩地,粮食显然足够。

安墨原本只留了一家人能吃一年的米,后来因为家里的田地增多也开始需要纳税了,再一方面为了防止天灾,又多留了一年的粮食,剩下的安墨发话全部送到镇上的粮铺卖了。

这一年刚好的灾害过后的收成,粮食正好能卖个好价钱。

与此同时,安墨给三丫的蚕种终于产卵了,这种蚕是特别培育出来的变异种,只要吃了含有纤维东西便会一直吐丝,直到产卵为止,它们不会化蝶,产卵之后便会直接死亡。

第一批安墨没买太多蚕种,不过几十条,即便一直吐丝,显然也成不了一匹布。

不过安墨还是带着三丫按照书上的法子,把蚕茧又煮又泡,抽丝抽了半响。

这个时候的织布机庞大又繁琐,安墨参照无梭织布机的原理和李铖一起弄出了后世纪才出现的小型织布机来。还好她学的是精密仪器类的专业,虽然他们这种专业读到博士才算精通,但是安墨这点基础看商城提供的分解图是绰绰有余了。

然后和三丫一起怀着新鲜有趣的心情,干脆把现有的蚕丝织了一小块布料。

丝绸的原本便比这时候人们常用的亚麻要舒适许多,何况安墨买的蚕种原本体内便有特殊粘液,可以产生特殊属性材质的,她买的蚕种还是普通的,体内粘液只是增加了舒适度和韧性而已。

三丫拿着新出炉的小块绸缎高兴的跳脚,安墨在一旁调笑:“不枉费你一年多待在家里守着那些小虫子了。”顿了顿,她又玩笑道:“这下布料轻便了,你想做什么样的肚兜都可以了。”

三丫不好意思的去捂安墨的嘴。

当晚三丫果然把布料做成了一块肚兜,还仿照着安墨那条裙子秀了斜斜的一枝梅。三丫原来绣花都只绣花朵的,后来看安墨的画,才发现,原来把光秃曲折的枝干添上去,也是会好看的。

晚上三丫为了哄吴氏开心,把这肚兜送给她娘了。

吴氏几十岁的人了,孩子都成婚了,哪里会要她一个小闺女的东西。不过看着这总算出来的绸缎,吴氏提了一年的心思算是放下心了。

这一年里,那蚕种硕大,虽说一直吐丝,可也不知道那丝能不能用啊,蜘蛛还吐丝呢!o(╯□╰)o

主要是这蚕种太特殊,是吴氏以前没见过的品种,她抱着既怀疑又期待的微妙心情,看三丫那么费心费力,又是舍不得女儿辛苦又舍不得女儿失望,现在总算有了成果,她才把这颗心按下去。

吴氏挺开心的算了一笔账,二十条蚕便能织出这么一块肚兜,而且也不知道安墨是不是特意选了,每条都是雌虫,都产了卵,每条约莫产了两三百。

等孵出来后,便有上千条蚕,织一匹布很够了,一匹绸缎,上等的能卖到二十两银子,便是最次等的也能卖到十两。南边可能卖的便宜些,那边绸缎多,北地卖的可贵了。

当晚吴氏拉着三丫去找安墨,乐呵呵道:“三丫不愁嫁啦!”

然后吴氏便盛情的要把那块肚兜送给安墨!!

安墨:“.......”

安墨婉拒了o_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