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都市小说 > 那年1981 > 220 惊为天人全文阅读

这几年来,结婚典礼的仪式也基本固定下来。

就是找个宽敞的地方,背景挂上大红花的毯子,前面摆一张桌子,这就是个简单的主席台。

前边几年,背景毯子正中是伟大人物的画像,这几年不知道为什么,不时兴了。

只有毯子,周围装饰着大红纸花。

主席台的两边坐着富贵的爷爷奶奶和父母。

主持人基本就是村里的老校长担任。

他站在桌子后的正中间,手里拿着一张大红纸,那是发言稿。

四周看热闹的村民,几乎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

这年头的人就是闲的,好容易村里有办喜事的,都赶着来凑热闹,看看新娘子长得漂亮否。

孩子则是等着抢喜糖、花生等好吃的。

往往一托盘的喜糖和喜干果扬出去,一窝蜂涌上上百个孩子,像上百个小狗一样疯狂争抢。

等到结束,总得有几个孩子手都被踩肿了,哇哇大哭。

新郎和新娘并排站在主席台前。

锣鼓家伙一停,老校长就开始宣读:“进行第一项,新郎新娘向来宾三鞠躬。”

新娘子比较老实,就是转圈儿鞠躬。

富贵作为标准新郎,那必须是拒绝鞠躬的。

要是老老实实听话,对于当新郎的年轻人来说,那就太丢脸了。

必须要表现出桀骜不驯的样子,才像个大青年嘛!

富贵就是故意跟着转圈儿糊弄事,稍微点点头表示一下。

人群顿时发出海啸般不满的声音,立马跑上好多青年,擒住富贵,按着他的脑袋让他深深地转圈儿鞠躬。

富贵拼命挣扎,坚决不鞠。

于是现场一片混乱。

乱过一阵儿,老校长宣布:“进行第二项,新娘新郎向长辈三鞠躬。”

新娘子于是老老实实鞠躬。

富贵再次被涌出来的青年按住脑袋。

富贵拼命挣扎。

等到进行第三项,新郎新娘互相三鞠躬的时候,混乱达到高潮。

富贵肯定是坚决拒绝给新娘子鞠躬的。

如果他鞠躬了,那不就表示他是个怕老婆的人了嘛。

被青年们擒住,按着脑袋。

而且故意使坏,让新郎新郎的脑袋撞在一起。

没轻没重的,新娘子疼得眼睛都噙着泪花。

正在热闹欢快达到高潮之时,现场突然响起震耳欲聋的音乐。

然后就见四个看起来很年轻的人挤进人群,站在人群最前边,观看典礼。

其中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人肩膀上,扛着明晃晃一台录音机,音乐声音极大。

周围的人听起来都震耳欲聋,很奇怪扛着这位是不是铁耳朵?

吓了一跳之后,有的村民就问:“他扛的那块收音机怎么那么大动静?”

“嘁!”其实这四位上午就来了,村里好多人已经见识过,长了见识的村民对老土的问话者表示出十分的鄙夷不屑:

“他扛的那叫录音机,不是收音机,你真是老土,连录音机都不认识。”

上午这四位进村的时候,每人一辆自行车,其中一位后边就放一台录音机,一边走一边最大音量的放音乐。

这景象简直比村里来了耍猴的,震撼力强太多了。

因为耍猴的常见,像今天这种景象,活了九十多岁的老头老太太也没见过。

而且耍猴的就知道筛锣,人家放出来的音乐“轰通轰通”比敲鼓动静都大。

街道两边全部塞满了看奇观的。

只能说这年头的某些人,神经比较大,四个人收获了比看耍猴的还要热烈的眼光,以及讨论。

他们丝毫没感觉到尴尬害羞,而是感觉这才是他们想要的效果,那是相当得意。

当时看热闹的村民就互相打听:“那是男的女的?”

因为这四个人都穿着花衬衣,长头发,还烫了。

农村人的裤腿做得都很收敛,以前的人为了干活方便都是打绑腿。

可是这四位的裤腿,宽阔得快要赶上裙子了。

跳下车子的时候,裤腿能整个把皮鞋都包裹住。

有通晓时事的村民告诉大家,人家穿的那叫“喇叭裤”,现在城里的年轻人就时兴这个。

皮鞋叫火箭头,你没看见皮鞋的前头很尖!

区别于老笨的大头皮鞋。

其实对于村里人来说,大头,火箭头,对他们来说都属于一个头,两个大。

因为他们什么头的皮鞋都没穿过。

现在已经是秋天,小风一刮凉飕飕的,村里人都穿上了厚褂子。

人家四个人只穿薄薄的衬衣,还敞开两粒领扣,基本上就露着大胸脯子,还挺胸叠肚的,好像很热的样子。

好奇的村民从敞得很开的领口往里偷窥,很失望没有看到他们想看到的物事。

基本上从这点生理特征上来说,虽然四个人烫了长头发,花衬衣,但应该,是男的。

而且这裤子叫什么?哦,叫喇叭裤来着,还真是个喇叭,裤腿像开了喇叭花,从大腿往上都做得很瘦,紧紧勒住腰胯。

连胯子中间都勒出鼓鼓的一坨。

很明显,男的无疑!

这四个男女不分的男青年,打听到田富贵家,拖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趾高气扬地进村了。

然后村民们才打听到,原来这四个人是到富贵家看喜,喝喜酒来了。

据说,其中那个扛录音机的,人家的爸爸是干什么的来着,开“公私”的。

反正现在本村的建筑队,在县城是跟着人家干。

梁家河的建筑队自从前年在县城揽了个活,给粮食局建一栋二层楼以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所谓回不来了,不是被扣住了,而是因为活儿干得好,他们一个地方的活儿还没干完的,下一个活儿就已经定好了。

越干,口碑越好。

而现在城里好多单位都盖办公楼,建职工宿舍什么的,建筑活很多。

所以他们这两年一直在县城干

相较于其他村里的建筑队,给人垒个院墙,盖个猪圈、鸡屋子的小活儿都接。

梁家河建筑队就是去乡下盖三间大瓦房,对他们来说那都是看不在眼里的小活儿了。

现在他们跟县城一个叫曹焕忠的大包工头联合了。

曹焕忠成立了一个建筑公司,为了显示自己规模大,把有一定实力的梁家河建筑队也收编过来。

其实就是梁家河建筑队名义上属于曹焕忠的建筑公司,其实你是你,我是我,根本还是两家人。

表面联合除了让建筑公司看起来规模很大,另外曹焕忠还给收编的几个建筑公司揽活儿。

他揽的活一般价格都挺高,他扒一层皮,比梁家河建筑队自己揽的活价格还高。

所以这个联合对双方都有利,合作很愉快。

田富贵因为能干,更因为有建筑方面的天赋,干了几年建筑,一路步步高升。

一开始从小工升为二把刀,然后升为瓦工。

到现在为止,在梁家河建筑队,除了队长和会计,他已经是队里的三号人物。

在建筑工地几乎不用他干垒砖砌墙那些活了,基本上每天就是指挥指挥。

到了后世,这就是施工员的职位。

因为有一定的地位,在曹焕忠眼里也算一个人物。

田富贵结婚,曹焕忠也跟着随礼了,因为很忙,就派儿子曹明坤代替他到梁家河来参加宴席。

曹明坤从小在县城长大,几乎很少到农村来。

这次被他爸委派这么一个任务,很是高兴。

正好来体验一下农村生活,顺便展示一下他那最时兴的一身行头。

跟他一起来的三个小伙伴还建议,“要不要在婚礼现场放着音乐,给他们跳一段迪斯科?”

这种留长发,穿花衬衣,喇叭裤,火箭头皮鞋,扛录音机,跳迪斯科的时髦生活,刚刚在县城兴起。

据说人家大城市早就流行开了。

曹明坤他们去大城市见识过,回来开始模仿。

在县城来说,他们算是最时髦的了。

现在到了农村,那就时髦到天上去了。

至少他们自己觉得到了农村,比八府巡按到了乡下还要生杀予夺。

那些看到他们目瞪口呆,跟着就像看西洋景一样的老农民,在他们眼里实在是又卑微又可笑。

他们的虚荣心在到了梁家河的那一刻,得到了无限的满足。

走在村里,他们感觉整个村子都盛不下他们四个了。

那种高档感实在是无以复加。

本来,农村的结婚,都是从结婚的头两天就开始伺候客人。

都是吃过早饭,客人就来了,然后中午吃喜宴,有的能喝到天黑才走。

或者是被送回去的,因为醉得不省人事。

到结婚这天,还有客人来,但是客人中午喝过喜酒,基本绝大部分下午就回去了。

新人都是下午过门,黄昏时分才举行个结婚典礼,然后开始坐床,闹喜房。

也就是说,曹明坤他们四个中午吃完喜酒,就可以回去了。

但是,他们四个怎么也不想走了。

因为在忙活着帮忙的人群中,他们赫然发现了一个跟农村人截然不同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十七八岁的样子,虽然还一脸稚气,但是个子不矮了,而且有腰有胯,走起路来那姿势直接让他们四个看呆了。

尤其是小姑娘的脸蛋,长得不能仅仅用漂亮来形容,怎么说呢,或者在他们四个看来,那种长相叫高贵。

不管是长相,还是气质,还是穿着打扮,都让他们无比肯定地认为,这个小姑娘绝对不是本村的。

而是城里来的。

连小县城的都不是,而是大城市来的。

因为他们在小县城没见过这么好看,让他们看到就感觉十分高贵,看了还想看,看得都不想走了。

只希望能多看一眼。

吃完酒席四个人就在办喜事的这里来回溜达,只希望能再看到那个小姑娘一眼。

后来终于又看到那个高贵的小姑娘来回穿梭了。

四个人跟人打听,那个小姑娘是哪里来的。

那个村民看了一眼,说道:“哦,你不是英子嘛,是俺村的,她哥哥跟富贵是从小光屁股长大的,关系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