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玄幻小说 > 降术通神 > 第一百三十四章:不是不坏境全文阅读

年青的苗王坐在那高升的宝座上。

但,却有一队,金盔金甲的士卒,他们上了城头。

这批人,三十多,但他们一出现,一来,就让城头上的士兵兴奋起来,他们大悲大哭大喊大叫,因为,大王来了,大王没有放弃他们,大王就是胜利,就是希望,一切还有得打。

没错,这支金盔金甲,人数稀少的部队,是苗王卫队。

如苗王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没有一支信得过的私人部曲。

有的。

这就是苗王的卫队,他们,从小被苗王收养,以洗脑药炼,所以,一个个忠心耿耿,而且全部都是天阉,没有男性功能,但身体强大,力大无穷。

他们身披金甲,战力强大,是苗王身边,几乎不见光的一支部队。但他们一出现,就会发出可怕的战斗力,是让人闻之色变的王牌部队。

为首的一个人,一张黄金面具,看不清面目,手上提一把黄金铸的宝剑。

这批人,全身上下,无不是黄金……不知道吧……不知道。但,这是最强大的。

你知道在南疆,什么最流行吗?

降术。

那么,降术是什么呢?

是旁门左道。

没错,所谓降术,不管吹得多么牛逼,不管怎么说,怎么样,但,旁门左道,就是旁门左道,有著先天的不足,不良之处。最最严重的,就是不能逆天。比如说,一个人,天生的富贵命格,天生的大富大贵,这样的人,你跑去咒他,想要杀他,这就不行。你施降的降术,往往就会反噬己身,让你反受其罪。这就叫跌铁板。你看人家,什么也没做,都不知道你咒他,但你咒了他,你就得完蛋。这就是降术的不足之处。

这种神之又神,玄之又玄的事情,不服不信,是无数降术师用血泪铸成的。

曾经有一个老降婆,她自己给自己测福,发现自己运气不错,有一百多年的命数,到了她七十多岁的时候,想要回家养老,结果遇到子孙辈想要抢姑娘,她不知情的去施法降术,结果,人家那是天定的情缘,天生的命格,命数,虽然,她的降术,给人一定的灾难,让人受到了一定的苦,但结果,仍是,人家有情人终成眷属,而这个老降婆,却是给生生耗得寿元穷尽。结果一个本可以活一百多岁的,却仅仅只活了七十多,原本的寿数,尽数的填了进去。这能怪谁?你不自量力,去降那大富大贵的贵人,不是找死是怎地。

不要怪降术不好,你降错人了,只能怪你自己。

而……黄金,就是大富大贵的象征。

这些人,穿上这全套的黄金甲,可以把降术的伤害,降到最低。

低阶的降术对他们几乎无用,高阶的降术……首先看你是不是愿意支付那强大的代价。

而且,人家这一身的黄金甲,你就算真的把人杀了,也要承受强大的业力反噬。

看你是不是可以承受得起。

业力啊,不是一般说得完的。

你实力低的,业力浅,也许可以承受得住,但你哪来的力量,施放强大的降术?

如果你可以施放强大的降术,一定修习降术有很多年了,你还有几多的力量,可以承受这么多的业力?到时,哪怕你这边杀了人,那边也会业力盈满,让你身上起火*。

只不过……黄金虽好,但,太贵。

不是一般人可以装配起来的。

如果你搞这么一支黄金军队,简直是在说,快来抢我吧,哥们这里好多金呢。

平常,自己搞点小矿,淘这么一点点的银子,搞点点小小的银饰,就让中土,一次又一次的,往苗人头上加税,搞钱,如果再搞出黄金,那还了得。故此,黄金卫队虽好,但平时都是要藏著,掖著的,轻易不会拿出来,更不会用来参战。这威胁,也太大了。

不过现在开打,也就无所谓了。

再说,苗王亲自出动了。

但见带头的黄金蒙面剑士,大剑一挥,就把一头铁尸,给斩成两段……等等,那是什么剑,为什么,铁尸啊,可以随随便便的斩成两断?黄金不是软性金属吗?用黄金造剑,有这么锋利坚固的吗?

当然不会是一般的黄金剑,这是用特殊手法淬炼的剑器。

没错。

这是在黄金里,掺入了一种,星沉金的天外之金,以此金融于兵器里,可以让兵器,成为真正的,神兵利器,只是价格太坑爹了,一般人是绝对享用不起的巨款。同时,这种星沉金,也是玄门正宗修道士用来修炼法宝用的材料之一。如果天上有什么域外陨铁落下来,一定会有那些修道士们先一步过去看,没有好东西,才会落入凡人之手。如果有好东西,人家会不收取,白白的留给你么?除非天定命数,活该是你的,不然,休想要染指一下。

黄金甲卫……

星沉金掺入的兵器……

这太疯狂了,这太变态了,小小苗王,你何德何能,可以搞出这么多的好东西……

只是这样斩击,也就算了,但,那个黄金甲士,还伸出了手,五指箕张。

随即,只看见那大手上,猛的,冒出无穷的火焰,这些火焰,一下子烧在了那些进攻中的僵尸身上,什么僵尸,哪怕阴气再重,地气再沉,在这火焰上,也是一个个被烧成了火人。

“不对,不对……”黑白公上前一步道:“小心,这不是一般的火!”他一边说,身子一边晃动,随即,他身体,一下子变成了两个人,一个一身上下都是黑的黑人,一个是全部发白的白人,这两个人,都是通体赤果,一丝不挂,身上,连一根毛发也没有,没有头发,没有腋毛,没有……那个毛,什么毛都没有,哪怕是皮肤上的体毛,再细再小再微的毛,也一根没有。

这样的两个人,黑人不动,白人,一下子化开,随后,只看一具具僵尸,身上火焰,一下子灭掉。露出皮肤全焦的身体。

黑潮的降术师们立刻控制这些僵尸退回来。

别看这些僵尸被迅速的杀败了,但不是僵尸不好,而是他们没有好的操尸之术。

同时,那个黄金剑士的火焰,也太诡异了。

“哦?”小楼残月出现了,他的身边,一圈子的风,把他托举住,整个人,衣袂飘飘,有若如仙,道:“原来是神火分身,听说你修炼的是烈阳神火功,看来真是一点也不假,居然修到了大成的地步……不简单,不简单!”

小楼残月是一个有学识,有见地的。

他以博学著称。

自然是知道,想要修成出,神火分身,这意味著什么。

烈阳神火功……大成。

只有把烈阳神火功,修炼到大成的地步,如此,才可以放出神火分身。

这神火分身,可以和真人互动,相距千里,犹可专如活人真至。

当然,如果这分身被消灭了,真人可无法再立刻原地让其复活,只能再运功消耗,放出新的神火分身。还得这位自己赶过去,奔波千里。但却可以把相关的记忆,给带回去。也就是说,如果你杀了这分身,哪怕相距千里之外,他都可以知道,是你杀了他的分身。

神火分身,看似不起眼,实则大用。

错非烈阳神火功是出自九天神行谱的残章片页,所演化的功法,一般的,根本没那能力。

因为烈阳神火功……那可是武林中,绝学类的武功啊……

在武林里,武功秘笈,分成了普通的大路货,好一点的绝学,这种绝学,只不过是一流。

是一独门绝技形式的,但威力……不好讲,在特定的某些方面,很强,但综合起来,就不一定了。这种功夫,虽有绝学之称,但排名,排位,只是一流也。

此外,还有一些强大的武功,被称为极品武学。

这样的极品武学,是一门一派的镇派之宝,轻易不会传给外人的。

不过,在所有的武林门里,还有一种,是真正的,绝学。

比如烈阳神火功,此功,出自上古时代,仙人修行的武功秘笈,可想而知,这得多厉害。

在上古,九天神行这门功法,号称是出入青冥,肆意九幽,纵横天庭,漫步虚无。

不管是宇宙,不管是地狱,不管是黄泉,不管是天庭,只要你修学的是这门九天神行功,想到哪儿去,都可以轻松如意,视万千禁法如无物,什么禁制法术,都和屁一样,观阵法奇门如破布,什么样的阵法,怎样的颠倒空间,左右阴阳,各种的奇门遁甲,在这位面前……在九天神行面前,都和一块旧得不成样的破布一样,轻轻一撕,比撕一张纸,还要容易,就可以撕得尽破,尽碎。伸手一搓,怎么样?都化粉了。就渣到这种程度。

不是在说奇门遁甲,阵法什么的,不够厉害。

而是,修成了九天神行,你就可以这么厉害。

想也是知道,古代仙人修炼的功法,得是什么样的功法,得是什么样的绝学。

原来古代仙人虽然身体强大,但分跟谁比,和天生天养天地生长的巫族比……和那些古代传说中的混沌神魔比……那根本是麻绳提豆腐,不要提了。没得比,一点可比性都没有。

所以,一些仙人为了不吃亏,有大能耐的,就创出了这所谓……仙人的武学。

当然,这样的武学……现在……所以,苗王修学的,只是从九天神行残章片页,一点残余里演化出来的,这烈阳神火功。虽然,远不能和九天神行相比,甚至失去了九天神行原本的速度,灵活等等,但也是有其独到之处,一是战斗力不错,二是这神火分身了。修成了神火分身,这就是此功大成了。

苗王……修到了大成!这么说来……小楼残月回头。

在那海边,上面,一个巨大的黑色圆隆起物上,是东林,他似看到了小楼的目光,淡淡的传音过去,道:“放心,他不是不坏!”

如果修成了大成的神火分身……这该是不坏境的修为了。似烈阳神火功这样的绝世武功,武学,想要修成,你起码得是……不坏境的修为,方才始可。但,东林的目光,是不会错误的。不坏境,开玩笑吧。如果真是一位不坏境的高手,东林他们立马就掉头走,那是武林神话级别的存在了。那样的不坏境高的,可以亲手,灭杀整整一支大军。那得是多强的力量。但这一位,显然不是。一步天,一步地。不是不坏境,那就没有什么可怕的。

“哼……不是不坏境,你狂什么!”小楼残月说。

呼……苗王重重的喘了口气。他脸色不好。是的,他最自傲的,是他修成了烈阳神火功,这使他无比强大。但他修成这门功夫的时候,已经太老,太老,太老了。身体各方面都严重下滑,再无复年青时的潜力,所以,他修成了这门功法,达到了大成,却无法聚气成罡,修无法凝炼出罡气,这使他无法进步到不坏境。不坏境,那是一身真气功力,转化成了先天罡气,这才是不坏境啊。

只有化成了罡气,才可以源源不断,无视功力损耗等问题,把天地元气直接化成自己的功力,化成罡气,这才是可以灭杀一支军队的无上强者,是不坏境的存在。

可惜,他无法办到。

“你……找死!”苗王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本在高台之上,洋洋得意,俯瞰众生。但现在他出手了,他一下子就突到了小楼残月的身前,快得小楼残月都没看到他怎么过来的。然后就是一拳,重重的一拳,一拳就把小楼残月给打飞出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