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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畅销小说

“老师!”吴理路正对着面前的黑板写板书,身后传来学生的声音,伴随着声音的是板凳腿摩擦水泥地面产生的声音。他没回头,脑海里就呈现出一幅这样的画面:一个扎着马尾戴副方框眼镜的女生边往鼻梁上推了推下滑的眼镜边站起身。按照她的习惯,她是举起左手,位置不高,大约和头平齐,姿势有点像吴理路读小学时他老师教他的姿势。至于那女生的表情,应该是眉毛微微皱着,一头雾水的样子。

吴理路写完最后一个字回头去看,眼前的画面和他脑中提前呈现的如出一辙。举手站在教室第三排的女生名叫金敏,是才进校一年的大一新生,而吴理路这门课是面对大二生开放的,对缺乏理论基础的金敏来说,课程显得难了些。金敏额头挂了许多细小的汗珠,炎热的八月,在没有空调的教室里上课,无论对学生还是教师都是折磨,吴理路看眼腕上手表,时间刚好指在十点零五位置。

他的手表比学校里那口负责报时的大钟快了刚好十五秒时间。于是他边收拾桌案上的东西,用简单两句话交代好了暑期学生们需要预习的下学期课程,在一阵咚咚远扬的钟声里,这学期最后一节课结束了。

八月的临水,校园四处弥漫着桂花香。吴理路这门课没安排期末考,结课相对晚些,他往教学楼外走时,不时有学生和同事同他打招呼。

和法学院一位老教授问过好之后,吴理路转过头看走在他旁边的金敏,“金敏,提前选修这么些课程很吃力,按部就班的学习不好吗?”

被问及的女生表情倔强,摇摇头说:“老师,我就是不明白那个女星从整容到被害,还有后来那个编剧为什么都死了?难道是那个精神分裂症者想害你朋友的妹妹吗?干吗要杀那两个人?”

“不是我朋友的妹妹,是我朋友的朋友的妹妹……”吴理路无奈地摇摇头,他有些后悔不该在讲到精神分裂症时举这个例子,虽然他当时并没具名。

金敏点头,“是你朋友的朋友的妹妹,老师你快解释我的问题。”

这个学生有时候很让吴理路赞叹:好学是好学,却总少那么一点天分。

“其实,在追寻精神分裂者的心理轨迹时,要注意该把她当成两个人……”他们走出林荫路,日光刺眼,吴理路举手在额前撑起一小片阴凉,思维回到一个多月前。

六月底,他作为警方特邀的精神科专家,第一次在平安医院见到了苏醒几天的疑犯——齐昕。

当时她斜靠在床上,除了脸色较常人白些外,其他并无异常。吴理路和她简单交谈几句,齐昕的表现也没什么不对的。吴理路放下手里的本子,望着齐昕,“我能见见她吗?那个想伤害戴明媚的人?”

“嘘。”说到这里,齐昕表情突然变了,她表情怪异起来,“我在,没人能伤害明媚,没人可以伤害我妹妹!”

“齐昕,你再保护她又能怎样,我想睡的是她,不是你!”齐昕的表情突然成了狰狞,笑声从她口中传出,给本来苍白色的病房又涂了一层阴暗的色调。

“那个田明亮真不是人!他不会对那个经纪人也……”金敏读的是刑侦系,但还是学生的她听到吴理路这些话时,依然像在听天方夜谭。

吴理路摇摇头表示惋惜,单就警方从田明亮、齐昕家搜集到的证据看来,这似乎是事实。

“这可能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病发的诱因,要知道,在没外界刺激的情况下,精神类疾病一般是不会轻

易发病的。”吴理路总结道,“这种病好比埋在地里的地雷,不去碰那根弦,地雷是不会那么容易爆炸的。”

不过有一件事,警方却是已经查清了,萧可人原本预约的整容医生在手术前是被齐昕买通了的。真相大白后,那名医生也在外省被警方抓住,据他供述,手术开始的确是常规的磨骨手术,可当萧可人的脸被切开口子时,齐昕突然要求他离开现场。

那名医生也担心出事,不过齐昕的语气很肯定,她找了更好的大夫,已经不需要他了。

那名医生说,当时齐昕的语气相当不礼貌,他觉得自己是受了轻视,于是没多想,就撂了挑子,可谁想到后来就出了事。

“可是那个被害的女明星干吗接受对手经纪人给她安排的整容手术呢?”金敏不解。

“如果那个经纪人和她说,自己愿意接手这个被害的女明星,就没什么解释不通的了。”说起来,这场悲剧的源头无非是因为同行间的嫉妒和尔虞我诈酿成的。田明亮侵犯了齐昕,致使后者发病,于是在齐昕心里生出两重人格,一个是善良的想保护戴明媚,一个是邪恶的试图侵害戴明媚。

恶的制造出狗尸这类事情,善的于是有了惩恶的理由。

“原来是这样,自始至终因果都是经纪人一个人。”这下换成金敏感叹了,“老师,那你那个朋友的朋友的妹妹现在怎样了?”

戴明媚吗?上次见龚克时听说因为涉嫌包庇罪被警方刑拘在看守所,不过三天前的最新消息是判了一年的有期徒刑。

一年时光虽然不长,却足够毁掉一个影视明星的人生,吴理路已经记不得那是他这天第几次感叹了。

“行了。”站在临水警校园区门前,吴理路冲金敏摆摆手,“解释清了就赶紧回家,假期都过半了!”

金敏哦了一声,目送吴理路上了停在路边的计程车。现在看起来,做了警察这行,有时候真是要面对许多无奈的事。

也许是在太阳下面站太久的关系,她突然口干舌燥的。恰巧校门口有个报亭,卖报刊书籍的同时还买冰饮。她拿了钱问老板要了瓶碳酸饮料,冰冷的液体夹带气泡滑过喉管,人顿时舒服许多。

金敏喝着,目光被一本摆在报刊亭显眼位置的书刊吸引了,那本书的名字是——《夜烧》。

吴理路下了计程车,远远听到喇叭唢呐声已经是尾声状态。付了车费,他迈步朝不远处的金玉大酒店走去,一顶轿子正停在酒店门口,举着喇叭唢呐穿着红服的迎亲队伍正走在宾客席后往门里走。

看起来龚克和叶南笙应该进去了。

吴理路和龚克是大学同学,寝室当时离着也不远,加上兴趣爱好都同,两人关系不错。后来吴理路找了现在这份在警校任教的工作,和当时还在另一个城市的龚克之间联系就少了,再后来吴理路听说龚克做了警察,之后出了点意外,具体是什么他不清楚,也无人可以问起。

可谁也没想到,隔了这些年,他会在学校遇到龚克。当年在学校风流倜傥、一表人才的吴理路如今仍孑然一身,而性格相对孤僻的龚克竟然结婚了。

吴理路在一个小单间里找到了龚克,他和新娘在一起。不过行礼前,夫妻不是不该在一起吗?他想。

新娘是个有趣的人,吴理路跟在指引后面进门时,刚好看到一身大红喜服的新娘袖口正撸得老高,龚克的胳膊姿势有些怪异,而新娘似乎是打算帮他。

“早知道你们铺那么长的红毯让他背

我,我就选西式婚礼了。现在好了吧,别人结婚客人开玩笑会说这是猪八戒背媳妇,媳妇儿漂亮。轮到我指不定就成了结婚娶只猪,把新郎胳膊累断了。”叶南笙一副气鼓鼓的样子,似乎没注意鬓间的头花已经挂在耳朵上。

“好在就是脱白,我帮你弄一下就好哈。”趁着说话的工夫,叶南笙把龚克右手肘往上一抬,“好了吗?”

龚克皱得更紧,眉眼明显在说——没好。

“没事没事,这次肯定好。”叶南笙的手下拉,再上提,龚克的眉目又紧几分。

“熟能生巧熟能生巧。”叶南笙擦了把额头的汗。

吴理路觉得龚克这个老婆真好玩儿,龚克也是,明明骨头被接歪了两次,硬是一声不吭、心甘情愿地给他媳妇做陪练。

如果不是之后进来的那人,吴理路不知道龚克还要再遭几次罪。

闻讯赶到的穆中华一把拉开叶南笙,“你,去补补妆,龚克交给我。人家嫁女儿,亲戚都夸当妈的生了个天生丽质的闺女,怎么到我这儿,朋友都问我我家祖上是不是有长得巨丑的人?”

叶南笙知道老穆是在开玩笑,她扶扶歪到脸上的头饰,不服气道:“可是老穆,你总该让我学学吧,不然以后再出这种状况,我咋办,还带着902找你去?”

“别说,我和你爸在替你善后这方面,绝对和你能出的状况一样,熟能生巧。”

在叶南笙生命里最重要的一天,她婚礼的日子,老穆用行动和她说明了两件事——叶南笙如同金刚钻一般坚不可摧的心脏和老穆对她的“爱”密不可分,再有叶南笙开始考虑婚后去找找,自己当初究竟是在哪个垃圾桶里被老穆捡回来的?

吴理路认得穆中华,可是人多的关系,他没机会和这位法医泰斗打招呼,倒是之后送礼金时,胳膊复原的龚克带他坐在了宴席厅里某个位子上。

那桌人里,吴理路还真认识其中一个——精神不算好的戴明峰。

戴明峰是特地赶来参加龚克婚礼的,难得妹妹遇到那样的事,他还可以照常工作。交谈后,吴理路知道了原因:戴明媚虽然被判了刑,不过也是因为这件事,戴明峰的父母和女儿和解了。不只如此,那个之前被戴明媚拒绝多次的韩靖用退出娱乐圈等种种行动表示他对明媚的诚意后,终于得到了戴家父母的初步首肯。

“至于他们最后怎样,我们还是要看明媚的意思。”戴明峰说。

他们的说话声音不高,简单交谈几句后,两人就沉默了,再一会儿,典礼就要开始了。就在这时,桌上一个穿件白色连衣裙的女人突然引起了吴理路的注意。那女人是鹅蛋脸,眉清目秀,身材属于纤细的。因为她低着头的关系,吴理路看不见她的眼睛。

那女人在看一本书,书摊在她膝头,吴理路隐约瞥见角标上写着书名——《夜烧》。

那本书他知道,是这个月突然火起来的一本小说,他在书店看过简介,似乎是本悬疑类小说,因为他不看这类虚幻的东西,所以并没关注内容。

就在这时,有电话打进,那女人伸手拿起电话接听。

这次吴理路看见了她的眼睛,很深邃漆黑,似乎只听那头说了一句话,女人突然起身离开了。

宴席就要开始,离开显得莫名其妙,看出吴理路的疑惑,戴明峰出声解释:“电视台的童丹青,估计有新闻要跑。”

可戴明峰和吴理路都想不到,三天后,他们收到了消息——童丹青失踪了。